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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1.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房屋行政管理、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负责本区房屋管理工作。负责本区出租房屋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开展违法出租房屋治理工作;负责本区城镇房屋使用安全、修缮的监督管理;协调、组织本区城镇房屋防汛工作;协调私房等房屋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组织开展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
(3)负责本区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发展工作。负责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和房地产经纪机构服务、房地产估价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市场分析、形势预测等相关工作。
(4)负责本区物业服务的监督管理。贯彻实施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政策,指导和规范物业服务市场。
(5)负责推进本区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公有住房出售、住房分配货币化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住房资金归集和使用。
(6)负责查处本区房屋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本区房屋执法检查监督。
(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
欧博(中国)官方网站 房屋管理局为行政单位,下设11个科室。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11301.76万元,比上年减少6519.73万元,下降36.58%。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1210.44万元,比上年增加721.31万元,增长6.88%。
1.财政拨款收入11210.4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210.4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1241.86万元,比上年减少6567.27万元,下降36.88%,其中:基本支出2324.9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0.68%;项目支出8916.9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9.3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301.76万元,比上年减少6507.38万元,下降36.54%。主要原因:老旧小区改造整治资金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41.8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2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3%;教育支出0.5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5.4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81%;卫生健康支出162.6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45%;城乡社区支出2559.3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2.77%;住房保障支出8129.6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2.3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9.8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5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2.61万元,2024年度决算14.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7.56%。其中:
“组织事务”(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2.61万元,2024年度决算4.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4.43%。主要原因:根据当年党建工作需要,追加经费预算。
“社会工作事务”(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10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主要原因:根据当年工作部署,追加物业行业治理专项工作经费。
2、“教育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2.75万元,2024年度决算0.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4%。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75万元,2024年度决算0.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4%。主要原因:节约经费开支,培训项目以免费为主。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298.7万元,2024年度决算315.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61%。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98.7万元,2024年度决算315.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61%。主要原因:去世人员增加,当年经费支出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162.68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162.68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主要原因:医疗保险支出功能科目调整,由原“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调至“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该科目经费整体新增。
5、“城乡社区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2765.04万元,2024年度决算2559.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56%。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715.04万元,2024年度决算2460.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62%。主要原因:医疗保险支出功能科目调整,由原“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调至“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原科目经费整体减少;失管小区引入物业管理补贴资金等年中调减预算,对应项目资金财政收回后下拨至街道。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50万元,2024年度决算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8%。主要原因:根据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安排,年中相应追加预算。
6、“住房保障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9311.51万元,2024年度决算8129.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31%。其中: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8982万元,2024年度决算778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71%。主要原因:根据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安排,年中相应调减预算。
“住房改革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329.51万元,2024年度决算341.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56%。主要原因:根据执法人员转隶工作安排,区住房城乡建设执法大队相应执法人员转隶至区房管局,支出增加。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66.86万元,2024年度决算59.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53%。其中:
“安全监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66.86万元,2024年度决算59.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53%。主要原因:根据安全监管工作部署,年中调减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324.93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9.11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0万元增加9.1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9.11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9.11万元。主要原因:根据欧博(中国)官方网站 政府统一工作部署,我单位今年发生因公出国经费;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交通、住宿等方面,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1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无公务接待事项。2024年度公务接待费无接待事项支出。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主要原因:未安排该项经费,2024年度购置(更新)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主要原因:我单位2024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182.85万元,比上年增加7.75万元,增加原因:机关运行成本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4.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3.0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2.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1.1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2.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1.17%。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0部门共有车辆0台,共计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996.03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社会工作事务(款)专项业务(项):反映社会工作部门开展专项业务活动的支出。
10.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余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反映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反映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注:一级预算部门公开 “一、二、三”;二级预算单位仅公开“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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